遭小偷的隔天(星期天)
去完教會以後,警察要來驗指紋
所以我們再次回到了事發現場
大晴天的房子卻感覺陰森森
落地窗半開著,玻璃碎面依舊撒落一地

一個黑皮膚高大的警察大著很多裝備來到了屋子
那著很高級的數位單眼相機拍著整個畫面
看起來很認真,一副"我是來真的"的行頭
但是給人的感覺就是在"例行公事"。。。
從被打破的玻璃開始,塗了一些黑色粉末看看有沒有遺留下來的指紋
也檢查有沒有血液反應(因為是打破玻璃,說不定小偷也被割傷)
看了老半天,答案是沒有。。。

小時候聽人家說只要留下了指紋,就可以抓到小偷
當時真覺得指紋實在是太厲害的一個設計了
但是跟警察查證的結果,並不是所有東西摸過都會留下指紋的
(對,無知的我一直以為指紋滿街跑,隨便都可以找到一個)
要比較光滑的表面,大面積(玻璃,把手,櫃子)等等才比較容易驗出指紋
像是衣服阿石頭之類的,就算你整隻手壓下去也不會留下甚麼
而且,只要戴上手套,指紋就沒有效了啦!!!

警察邊驗,還可以跟我們解說跟聊天
我好奇的問,小偷沒有留下指紋那可以找一些毛髮之類的去驗DNA阿
(電視上不都是這樣演了?!)
提問的結果:是可以但是很貴! 除非是兇殺案否則不會驗毛髮的~~
(恩,這種不痛不癢的小案子,果然就是完成例行公事即可)

前後上下,屋內屋外查驗的結果
找到了一個"有一點點可能"的可疑指紋
還有一個小偷的鞋印
其他,一無所獲

詭異的是,小姪女失蹤的USB竟然出現在屋外的郵筒上面
而且上面有一個清楚的手印。。。
警察看了以後說"這個賊戴的手套跟我一樣"
噗噗噗,這真是在開玩笑嗎。。。
是在耍我們還是耍警察?!

周末玻璃店都不會開門的
即使他們廣告說他們是24hr營業,打電話也只會是語音信箱
(只有電話答錄是24hr就對了= =)
所以,遭小偷的第二天,我們還是要寄宿在別人家。。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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